親民黨團新聞稿
105/07/12
司法院長當負司法改革之責 逃避改革責任者即不適任
親民黨對司法改革與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的立場說明
對於前司法院院長、副院長辭職,前副院長蘇永欽發信抨擊蔡英文總統干預司法,及蔡英文總統提名謝文定、林錦芳分別出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等事,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2)日表示:八年來司法改革停滯,人民對司法信任感跌到谷底,前任司法院兩位領導幹部難辭其咎。司法改革是全民期待,如果司法院長、副院長不能帶領司法體系改革,又不准總統插手,那誰要帶領司法改革?!親民黨對未來司法院長人選沒有成見,但重申對司法改革的主張,並將以同樣嚴格的標準,審評司法院院長、副院長是否適任?!
親民黨立院黨團表示:宋楚瑜主席早在多次公開場合說明:「司法改革是五院的事,不是司法院一個單位的事。從法律體制的合理性(立法院)、法官的任用(考試院)、法官的操守(監察院)、檢警調的配合(行政院)、到司法院本身人事、制度、及作業的調整,都必須相互搭配,一體改革。」蘇前副院長以憲法為名,逃避改革之責,自己不改還不准總統下手來改,實為怠惰官僚之典型,更說明了司法改革多年無法前進,關鍵就在司法院的領導。
舉例來說,現在因強調司法獨立,往往同一事實或爭點的案件,因個案承審法官認定不同而有不同之結果,所以案件常需經多次上訴最高法院,往復更審,造成律師或當事人無所適從,更影響人民對法院的信任。早年是由司法院或最高法院會就爭議法律問題,召開座談會或庭長會議統一法律見解,近年來幾乎都由各級法院各自為政,亂象頻生。這是司法院本身就可以做的事,蘇前副院長任內為什麼不做?!召開庭長會議統一法律見解,又與憲法何干?!
親民黨立院黨團同時表示,對於蔡總統提名謝文定、林錦芳兩位正、副院長人選並無成見,但會嚴格檢視他們對司法改革的立場與態度,不允許再出現把憲法與法律拿來當成「依法不行政之抗炸鋼板」的司法院領導,司法再怎麼獨立,也不能獨立於全民期待之外,司法改革不能再拖延下去,新任院長必須明確表達他們司法改革的方案與立場。
親民黨立院黨團同時重申親民黨對司法改革的六點立場,並將以此作為審議與評價蔡總統提名之正副院長的依據:
一、蘇永欽主張的觀審制絕不可行,應向陪審制推動:觀審制使人民只有聽審沒有參與判決(無決定權),與其他國家的參審制差別甚大,司法界普遍不接受;英美法系的陪審制係由陪審員做全部決定,法官僅作訴訟指揮或量刑,法界與民眾對此制較為信任。如因我國屬大陸法系,國情與體系不同,亦可先適用日本之參審制,再漸進推向陪審制(民事或行政訴訟先試辦),逐步適用刑事案件,逐步朝陪審制前進。
二、簡化法律用語,至少讓人民先看懂法律條文與判決書:法律是讓人民遵守的,不是要讓人民看不懂的,司法判決也是一樣,如果訴訟當事人都看不懂法律條文與判決書,有問題的不是人民而是法院了。法官的判決書攸關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烏龍判決或恐龍法官之所以能存在,靠的就是艱澀文字包藏錯誤邏輯。
三、法官考核科學化:支持司法資訊及司法官評鑑制度陽光化,以杜絕不肖法官、檢察官黑手作業。法官的判決品質(包括上訴後的維持率或駁回率),應是司法體系考核法官的主要依據,亦可考慮開放最高法院法官評選,把司法權交回人民手中。
四、法官晉用多元化:可參考美國的司法官、律師培養模式,增加非法律本科系學士後法律人才培養與晉用管道,增加跨領域法律人才。優秀律師或學者轉任司法官之甄選數量應逐年增加,考試分發的資淺法官應先到行政庭或執行處等處理程序之單位先行歷練,參與實體判決的法官均應有三年到五年以上的資歷,以使判決不會脫離社會常識。
五、司法院有統一見解之必要:司法院或最高法院應就爭議之法律問題,召開座談會或庭長會議統一法律見解,以避免各級法院與個案法官各自為政,判決結果自相矛盾,造成律師或當事人無所適從。
六、改革必須先了解問題、解決問題:所有的改革都無法一步到位,而是要跟司法官一起想辦法解決人民對司法不信任的難題!多年來司法院要求各級法院增加許多措施,但整體人力並未隨之增加,而且近年來訴訟案件數量增長驚人,許多基層法官負擔過重、過勞,且有外行領導內行的無奈,其實司法改革與其他改革一樣,第一線的司法官也期盼受到國人尊敬信任,司法界上下榮辱與共,共同自我反省檢討為何法院離人民那麼遠?司法改革不能只把司法官當成改革的對象,政府應該負起找回人民對司法信任的責任。
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李鴻鈞最後強調:新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均為司法官出身,長期擔任檢察官與法官,對司法實務應該了解甚深,更該擔負起司法改革的重任。所以對這個人事案,親民黨呼籲朝野黨團,應嚴格評價謝、林兩位當上司法院領導後要做些甚麼?!而不是以成見先對個人作評價,讓司法改革走上軌道,才是全民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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